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和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常发[2008]9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社会价值增值和社会财富增长,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人事部门决定免费为自主创业并首次择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其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条件与对象
自主创业并首次择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费人事代理,免费时限为创业扶持期3年。
二、提供材料
高校毕业生申请免费人事代理,须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设立批文)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代理项目
(一)接转和保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二)为毕业生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
(三)为毕业生提供身份保留、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等服务;
(四)为毕业生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五)对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
(六)管理毕业生的党团组织关系;
(七)管理毕业生的户籍关系;
(八)为毕业生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
(九)提供人事政策法规规定内的其他人事代理服务。
四、工作程序
(一)毕业生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
(二)毕业生填写《自主创业并首次择业高校毕业生免费人事代理申请表》;
(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并备案;
(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人事代理的要求和程序提供服务。
五、此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自主创业并首次择业高校毕业生免费人事代理申请表》
常德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